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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涉外
随着中国和哈萨克斯坦经贸合作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项目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赴哈萨克斯坦开展工程承包、能源开发、生产制造、贸易物流等投资经营活动。哈萨克斯坦税制兼顾国际规则与本土特色,税务合规已成为企业跨境投资的重要风险管理事项。为帮助“走出去”企业厘清哈萨克斯坦核心税收政策、吃透中哈税收协定优惠、规避跨境税务风险,梳理编制本税收政策问答,聚焦实操要点,明确合规路径,为企业赴哈投资提供精准指导。
税制概览与近期重大变化

问题一:哈萨克斯坦税制总体
框架是怎样的?
答:哈萨克斯坦税收法律体系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为依据,核心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政款法》(以下简称“税法典”)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哈萨克斯坦是单一制国家,《国家预算法》和《税法典》规定税收和其他强制性预算支出相关政策,各级地方政府无独立税收立法权。2025年7月18日,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了新《税法典》,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税制改革以简化和优化为核心方向,旨在为企业减轻合规负担。现行税费种类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土地税、财产税、超额利润税等。
问题二:月度计算指数(MCI/МРП)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月度计算指数(MCI/МРП)是哈萨克斯坦的法定基准单位(Месячный расчетный показатель),用于计算各类税费、罚款及社会福利。数值由国家预算法确定,每年年初更新。
在实务中,哈萨克斯坦的《行政违法法典》中,大量罚款的金额是以“多少倍MCI”规定的。
例如:若某项规定罚款为“50倍的MCI”。
2025年MCI=3932坚戈
罚款金额=50×3932坚戈=196600坚戈。
实操建议:当收到政府部门的处罚通知时,务必核实其引用的MCI倍数是否正确,并核对是否使用了当年度有效的MCI值。
应用场景:合同与商务条款中的金额表述
在商业合同中,为了避免因年度通胀导致金额大幅缩水,哈萨克斯坦合作方可能会将某些固定费用(如技术服务年费、场地租赁费)约定为“X倍的MCI”。
例如:一份服务合同约定,年度服务费为“100倍的MCI”。
2025年的费用=100×3932坚戈=393200坚戈。
实操建议:中国企业在审阅哈方合同时,务必将MCI条款转换成具体金额,进行成本测算,并评估未来MCI年度上涨带来的财务影响。
问题三:新《税法典》生效对
投资者有哪些重大影响?
答:本次新《税法典》生效是近年来哈萨克斯坦税制最重要的一次变革,主要变化包括:
1.增值税标准税率从12%提高至16%,强制登记门槛调整为年营业额一万倍月度计算指数(MCI)(约4000万坚戈);医疗与医疗服务2026年适用5%优惠税率,2027年起适用10%;国产图书及出版服务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可享受8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2.企业所得税维持20%标准税率,但对银行和博彩业调高至25%;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组织2026年适用5%,2027年起适用10%;农产品生产者保留3%的优惠税率。
3.个人所得税从固定税率10%转向累进制,年收入超过8500倍月度计算指数(MCI/МРП)的部分适用15%的税率;年分红收入超过23万倍月度计算指数的企业家也适用该税率。
4.小微企业方面,简化申报流程,取消小额财产税和土地税预缴,建立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将零售税与简化税制整合为统一的特殊税收制度,统一税率为4%(地方议会可根据地区实际情况上下浮动50%,即2%~6%)。
投资者需密切关注这些变化并相应调整税务规划。
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四:哈萨克斯坦为投资者
提供了哪些税收优惠?
答:哈萨克斯坦为投资者提供灵活、个性化的支持措施,包括税收减免、免征关税、土地与资产赠与、基础设施配套等一揽子政策。对于在优先领域落地的大型投资项目,政府可签署最高有效期达到25年的投资协议,保障法律环境的长期稳定。具体支持措施会根据行业和投资项目性质而有所不同。
问题五:什么是“投资优先项目”?
可享受哪些优惠?
答:根据哈萨克斯坦相关法律规定,下列类型的投资项目可被认定为“投资优先项目”:
1.新建生产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万MCI;
2.生产扩建或技术更新项目:投资额不少于500万MCI;
3.食品和轻工业领域的新建项目:投资门槛降低至100万MCI;
4.优先旅游区域的旅游设施项目:投资额仅需20万MCI。
符合“投资优先项目”标准的公司可获得更高级别的支持,包括5年进口关税免征、最高可获得相当于项目投资额30%的国家实物补助;新建生产项目可享受10年企业所得税和土地税免税、8年相关财产税免税;扩建或更新项目可享受最高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可在引进外国劳动力时免许可、免配额。
问题六:特殊经济区(SEZ)的
税收优惠有哪些?
答: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成立了多个经济特区、技术园区和工业区,企业若想享受特殊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必须首先被正式认定为经济区参与者并纳入统一名录,同时在所在区域的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企业只能在特殊经济区内从事与设立目的相符的优先活动。
根据《税法典》规定,税收优惠仅适用于特殊经济区内的优先活动收入,包括可享受前10年企业所得税全额减免、后10年按10%征收,还有个人所得税、土地税、财产税等多项税收减免。优先活动收入是指企业在特殊经济区内从事政府规定的重点产业方向所获得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未能持续从事优先活动,或者收入核算不清,税务机关可能会取消其优惠资格,并要求追溯补缴税款。
问题七:阿斯塔纳国际金融
中心(AIFC)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为经营活动提供了独特的制度环境,采用基于英国法律规范的司法体系,为投资者提供高度透明和可预测的法律保障。AIFC企业可以享受最长5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特别纳税调整与转让定价

问题八:哪些交易容易受到转让
定价监管?
答:在哈萨克斯坦,转让定价监管适用于特定类别的交易,包括国际业务和相关的国内交易。
国际交易方面:交易一方为未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非居民,而交易另一方为哈萨克斯坦居民或通过常设机构在哈经营的非居民所进行的交易;哈萨克斯坦居民在境外进行的交易。
国内交易方面: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进行的交易,若与国际交易直接相关,即交易标的与国际交易标的一致,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交易一方为矿产资源使用者,且该方出售其开采的矿产;
2.一方享受税收优惠;
3.交易一方在交易发生年度之前的两个纳税周期的纳税申报中存在亏损;
4.交易各方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5.境内转售跨境进口出口货物、集团内部境内调拨定价。
问题九:税务机关可能要求提供哪些类型的转让定价文档?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准备并提交这些文档?
答:在特定条件下,在哈萨克斯坦经营的国际集团公司成员需向税务部门提交转让定价文档。
转让定价文档分为三个层次,每一级均有特定的申报要求:
1.国别报告通知:应于报告财务年度次年的9月1日前提交;
2.国别报告:在税务部门要求时提交,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3.主体文档:在税务部门要求时提交,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4.本地文档: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须每年提交,在报告财务年度次年12个月内完成:与关联方的受控交易成交额超过25万MCI;报告财务年度前一年的收入超过500万MCI。
中哈税收协定与境外税收抵免

问题十:中哈税收协定如何帮助
企业避免双重征税?
答: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于2001年签署了《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是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哈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协定主要通过限制来源国的征税权来达到避免双重征税。同时,通过居民国的境外税收抵免机制,对已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款给予抵扣。中哈税收协定待遇与中国境外税收抵免制度相结合,共同构成了破解双重征税的“组合拳”。
问题十一: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
缴纳的税款如何在中国抵免?
答:中国居民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取得的所得,其在哈已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中国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1.直接抵免:适用于中国居民企业直接在哈缴纳的所得税,包括营业利润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等,可抵免的税额不得超过该项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企业可以选择“分国不分项”(即按照哈萨克斯坦一国汇总计算所有类型的境外所得)或“不分国不分项”(即全球所有境外所得汇总计算)的方式来计算抵免限额,但是一经选定,五年内不得变更。在某一年度,若在哈实际缴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超过部分可以在后续五个年度内,用该来源国抵免限额的余额进行结转抵补。
2.间接抵免:适用于中国居民企业从哈取得的股息所间接承担的在哈子公司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范围包括:中国居民企业必须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企业20%以上的股份,可计算间接抵免的境外企业层级限于五层,即从中国居民企业直接投资的第一层哈国企业算起,向下最多可算至第五层子公司所缴纳所得税中间接负担的部分。
投资风险提示与建议

问题十二:赴哈投资在各阶段都有
哪些注意事项?
答:中国居民赴哈投资在投资准备期、投资落地期和投资回收期都存在一些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准备期:一是ODI备案不规范,埋下合规隐患。例如:未按规定办理ODI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未明确区分自有资金与融资资金,导致资金来源不合规;备案后未及时更新信息,与实际投资情况脱节等,出现以上情形可能会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处罚,影响后续资金汇出及企业信用评级,不利于未来融资。二是当地投资政策不摸底,政策红利与风险并存。例如,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政策、税收征管环境了解不足;滥用特定区域优惠政策(如AIFC),未评估适用性与落地条件;对当地基建、行政效率估计不足,导致预期与现实脱节等,可能会造成无法享受预期税收优惠,直接增加企业投资与运营成本;项目推进受阻,进度延迟,影响整体投资回报周期。
2.投资落地期:一是公司注册不规范,影响运营与合规。例如: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不符,导致后续经营受限,行业税负指导出现偏差;法定地址虚假,无法接收官方文件,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注册资本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司信誉和融资能力,以上情形可能面临当地工商部门的处罚,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行业税负不符,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企业实力遭质疑,影响投标中标等。二是不了解当地财税体系,基础运营风险高。例如:对当地的税种、税率、申报期限等基本财税知识缺乏了解;零申报不及时,导致税务违规;税基计算错误,如收入确认、费用扣除等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等,可能面临税务罚款和滞纳金,增加运营成本;税务信用等级降低,影响企业声誉及市场准入;引发税务稽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节奏等。三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难,未能充分利用政策红利。例如:证明办理不合规,未按规定流程申请或材料不全,导致《税收居民证明》无效;文件签署不规范,签字、盖章不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影响证明效力等,可能造成税务成本增加,无法享受协定优惠税率,企业面临更高的境外税负;引发税务争议,证明文件瑕疵可能被税务机关质疑,触发反避税调查风险;投资回报受损,错失合法节税机会,直接降低跨境投资的最终回报率。
3.投资回收期:一是ODI合规与资金回流,确保路径畅通。例如:备案缺失,未按规定办理ODI项下资金回流备案手续;材料不全,利润汇回时未提供分红协议、审计报告等合规证明文件;税务瑕疵,对资金回流涉及的预提所得税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可能面临资金无法顺利汇回国内,直接影响企业投资回报与现金流;外汇管理部门的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影响企业信用;因税务处理不合规引发税务稽查,产生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风险。
问题十三:对赴哈投资企业的税务
规划有哪些建议?
答:中国居民赴哈投资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充分调研做好提前规划。在投资前详细了解哈萨克斯坦税收法律、优惠政策及最新变化,结合企业业务类型合理设计公司架构及股权结构,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等税收优惠。
2.做好转让定价合规准备。跨国集团应提前审查无形资产和集团内融资合同,确保反映真实经济实质;做好功能分析并完善文档,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在30日内提交。
3.严格区分收入来源分别核算。若在特殊经济区内运营,必须对优先活动和非优先活动的收入进行分别核算,定期自查以确保合规,避免因核算不清丧失优惠资格。
4.充分利用中哈税收协定。提前到中国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将税收协定优惠条款纳入合同谈判,避免在支付环节被按标准税率扣缴。
5.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管理体系。及时注册税务号、增值税号和社会保险账号,按时完成各类税务申报,关注税务监管机制等规定变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全球税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