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57578887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 石城公益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走进康华社区开展婚姻家事法律公益讲座
发布时间:2026-08-14  |  浏览:201


2026年8月14日,为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联合康华社区举办了一场婚姻家事法律公益讲座。讲座由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陈欣欣律师主讲,江苏石城(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陈美律师现场答疑,吸引了社区众多居民到场聆听,现场气氛热烈。

讲座中,陈欣欣律师紧扣婚姻家庭生活的热点与难点,围绕“婚前婚后财产界定”、“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反家庭暴力”、“遗嘱的订立与效力”四个方面,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为社区居民送上了一份实用的“法治大礼包”。


厘清婚前婚后财产,

守好家庭"钱袋子"

陈欣欣律师围绕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展开讲解: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成立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需警惕“财产形式转化”与“财产混同”两类风险,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式转化、或与婚后财产混合难以区分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共同收入、共同投资收益、共同购置的财产及共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具有共同性、平等性、证据复杂性的特征。律师建议:做好财产登记、保持财务透明、遇有争议及时寻求法律咨询,必要时可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归属作出约定。


父母出资购房,是“借”还是“赠”?

这是现场居民最关心的话题。陈欣欣律师结合案例指出,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归夫妻共同所有。而若父母主张出资系借款,除需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外,还必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仅凭一张“收条”,往往难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大不相同。律师提醒: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务必以书面形式明确资金性质是“借”还是“赠”,并妥善保留转账凭证,从源头避免纠纷。


对家庭暴力说“不”,法律为你撑腰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陈欣欣律师讲解了家庭暴力的法定范围,不仅包括殴打等身体侵害,经常性谩骂、侮辱、恐吓及长期限制正常社交等精神侵害,同样构成家庭暴力。

她通过案例强调三点:其一,遭受精神侵害的受害人,离婚时可依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其二,受害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保护令具有法律强制力,违反者将依法承担训诫、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的后果;其三,遭遇家暴应第一时间报警、就医、保留证据,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遗嘱怎么立才有效,让爱有序传承

“遗产不仅是财富的传承,更是爱的传承。”讲座最后,陈欣欣律师围绕遗嘱的形式要件与效力作出提示: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完整记录遗嘱人、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及年、月、日,录像全程不中断。

同时特别提醒: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否则遗嘱可能无效,建议选择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或律师等中立人士见证;若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落款日期务必写明具体年月日。




现场答疑


讲座结束后,陈美律师就居民们提出的继承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等实际问题逐一耐心解答,现场互动氛围热烈。居民们纷纷表示,讲座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一个个真实案例让法律规定变得通俗易懂,期待今后能有更多此类活动。

普法宣传永远在路上。此次公益讲座是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践行“执业为民、回馈社会”理念的生动实践。今后,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用专业与温度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区、法治社会贡献律师力量。




上一篇:陶倩钰律师为星光残疾人之家开展公益普法讲座
E-mail:shicheng@shichenglawfirm.com
联系我们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总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江宁紫金研创中心
   6号楼6、7、8层
电话:025-57578887、85535566
Copyright @ 2024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