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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两审败诉仍获工伤赔偿,建筑工人维权圆满落地
发布时间:2026-04-13  |  浏览:744


专业铸就品质,实践检验真章


优秀案例年度评选是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坚持多年的专业传统,2025年,我们经严格评审,遴选出30个兼具专业深度与示范价值的典型案例,涵盖民商事、刑事、行政及执行等核心领域。

本专题将陆续刊载这些优秀案例,深度还原律师办案逻辑与问题解决路径,希望通过这些真实记录,帮助您识别潜在法律风险,了解复杂纠纷的应对策略,直观感受石城律师的专业实力与服务价值。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张某某经人介绍至山东某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工地从事焊工工作。2024年5月11日,张某某在工作中从管道摔下,致多根肋骨骨折。此前,张某某曾委托其他律师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但一审、二审均因“缺乏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败诉,导致工伤认定无法启动,赔偿陷入僵局。

熊培云律师接受委托后,重新梳理证据材料,重点围绕“事实用工关系”与“用人单位责任”展开论证,积极与铜陵市人社局沟通,强调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及用人单位购买雇主责任险的事实。最终,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启动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拾级伤残。此后,熊培云代理张某某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庭主持下达成调解,由某华公司一次性支付14万元工伤赔偿,并协助办理商业保险理赔,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还给律师赠送了锦旗,对律师高度认可。



【案件结果】


铜陵市义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皖铜义劳人仲调〔2025〕166号),主要内容如下:

1.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26日终止;

2.被申请人某华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XX工伤赔偿款140,000元,如逾期未支付,按照160000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人配合被申请人向商业保险机构申请理赔,赔款归被申请人所有;

4.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



【案例点评/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在劳动关系未被司法确认的情况下,仍成功推动工伤认定并获赔的典型案件,具有以下典型意义:

1.突破“劳动关系确认”困局:在建筑行业层层分包、用工关系模糊的背景下,劳动者往往因无法证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难以认定工伤。本案律师通过紧扣“事实用工”“雇主责任险”等关键证据,成功说服行政机关作出工伤认定,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曲线维权”思路。

2.凸显行政与司法衔接中的律师作用:律师在工伤认定阶段与行政机关的有效沟通、法律论证,成为本案扭转局面的关键。体现了律师在“行政认定—仲裁调解”全流程中的专业价值与协调能力。

3.实现劳动者权益实质救济:通过仲裁调解,不仅快速兑现赔偿,还协助用人单位处理商业保险理赔,实现了劳动者、用人单位、保险公司多方利益的平衡,体现了“调解优先、实质解决”的办案理念。

4.对建筑行业用工合规的警示:本案暴露出建筑行业通过“小老板”代管、现金发薪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的普遍现象。通过本案的成功维权,有助于推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依法参保,具有行业警示与示范意义。



【律师手札】


接手本案时,当事人已历经两审败诉,身心俱疲。我们意识到,若拘泥于“劳动关系确认”这一诉讼路径,案件将陷入死循环。因此,我们调整策略,将重心转向行政程序——工伤认定。

在与人社局沟通中,我们重点阐述了三个观点:一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不应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障碍;二是用人单位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其雇主身份的承认;三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的基本生活与医疗。

最终,工伤认定的成功成为案件转折点。仲裁阶段,我们以认定结论为筹码,结合对方商业保险可理赔的情况,推动调解,实现了快速赔付与关系了结。

本案启示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律师应具备“程序切换”思维,善于在司法、行政、仲裁等多渠道中寻找最优解;同时,工伤案件不仅是法律争议,更是社会保障与人性关怀的结合,律师应兼具专业理性与共情能力,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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