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青律师担任第五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 浏览:976
近日,南京市司法局发布“关于选任第五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依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经审查公示,决定选任135名同志为第五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本次人民监督员选任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公示等程序。由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提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组织差额考察。
我所主任汪小青律师被选任为第五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