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遗产处理方面的多维度现实需求,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针对《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设立遗产管理人推荐库的公告”,并于10月8日与全国多家公证处共同启动了“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 。
通过初审、复审、互认计划竞合审查等环节,经研究评定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入选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库,为期三年(2021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遗产处理方面的多维度现实需求,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针对《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设立遗产管理人推荐库的公告”,并于10月8日与全国多家公证处共同启动了“遗产管理人推荐互认计划” 。
通过初审、复审、互认计划竞合审查等环节,经研究评定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入选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库,为期三年(2021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