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资讯
-
TIME:2022-09-14东银入围南京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南京市委政法委根据《江苏省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自行申报、办公地党委政法委初审,市委政法委对申请登记的第三方稳评机构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等117家机构具备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条件,可参加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进行了公示。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在该公示名单中,并参READ MORE ⇀
-
TIME:2022-09-14党支部被授予江宁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多元服务链”成员单位8月26日下午,由江宁区委组织部、江宁区委“两新”工委主办的江宁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重点项目启动仪式在江宁高新区举办。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江宁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多元服务链”成员单位。 如今,快递、外卖小哥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他们就像辛勤工作的“小蜜蜂”,不停穿行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服务着千家万户。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加速发展,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新业态聚READ MORE ⇀
-
TIME:2022-09-14汪小青律师受聘担任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2022年9月8日,江宁区政府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深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提升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走在前列。 江宁区副区长、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鹏出席会议,为非常任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朱同福就江宁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议READ MORE ⇀
-
TIME:2022-08-22德国的警告与临时禁令介绍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德国竞争法允许相同行业竞争者之间互相监督,通过警告、临时禁令等法律手段阻止同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此实现行业自律;同样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也常常涉及警告和临时禁令这两种法律手段。在实践中,存在大量竞争对手之间利用上述法律规定打击对手、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知识产权法的现象,来自中国的经营者因不熟悉德国法律环境,稍不注意便会接到各种警告或临时禁令,不知所措甚至做出错误的READ MORE ⇀
-
TIME:2022-08-22德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法律特点及信息告知义务根据德国法律,电子商务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手段订立合同的特殊交易形式,特别是指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网店平台所达成的交易,属于远程销售手段的一种。与传统的远程销售手段相比,如通信、邮寄产品目录、电话、传真等,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网店平台实现了合同的订立。商家在网站上陈列商品,或消费者将商品加入购物车,均不构成要约。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消费者经商家提示,发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订单(BestellunREAD MORE ⇀
-
TIME:2022-08-22江苏省人大法制委领导一行莅临我所调研指导8月16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一行6人至我区法律服务产业园调研。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王庆,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鹏,区司法局局长朱同福等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江宁区法律服务产业园及入驻法律服务机构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和南京学府集团,观看江宁区法律服务产业园宣传片,并召开座谈会。READ MORE ⇀
-
TIME:2022-07-30中德贸易中发生质量瑕疵争议的法律分析国内企业与德国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难免会出现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一方拒绝付款的情形。在实践中,在德方是供货方的情况下,对方一般都会提供比较完善的买卖合同。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合同适用德国法律及德国法院作为管辖地,如果货物不符合要求,国内企业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提起瑕疵异议,根据情况要求对方采取退货、更换、降价、修理等措施。此时最好委托德国律师根据德国法律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向对方提出交涉。更多详情READ MORE ⇀
-
TIME:2022-07-30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莅临东银交流指导7月26日,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秘书长陈耀军、权益办主任葛磊至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观摩交流,共商江苏会员之家的建设和发展。2021年12月,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评选为“全国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站”。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站奉行法律服务的重点在预防,推动企业法律工作重心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站旨在指导、帮助有需求的民READ MORE ⇀
-
TIME:2022-07-30东银入选江苏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7月23日,江苏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二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苏州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建功新时代,奋进新时代”。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李国华出席会议,代表省委统战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寄语青年企业家:一是要躬身知与行;二是要顺应时与势;三是要洞察危与机;四是要明晰担与责。会议中,举行了“江苏青企联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发布仪式,包括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在内的35家会员企业成功入选。江苏省青年企业家READ MORE ⇀
-
TIME:2022-07-30汪小青律师受聘担任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法律服务工作站轮值站长7月23日,江苏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二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苏州召开。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李国华出席会议,代表省委统战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时代楷模、省工商联副主席、亨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崔根良,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晓林出席会议。省委统战部、省市场监管局、省外办、省工商联、省科协等相关单位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苏州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有关READ MORE ⇀